1.目標明確
目標要清楚明確,可以用一句話,15~20字說清楚,因為任何工作說不出來做不到,說不清楚做不好;而且這個目標不是改變他人和世界,而是經由過程自己的努力可以達到。
2.積極主動
試試把你的決心用正面積極說話來表述,比如“我不要遲到”,改為:“我要準時上班”。也許就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。因為否定自己心坎意愿的工作,心坎就不會有一分力量支持自己達到。
3.權衡利弊
假如你因為看不到實際好處而對體育鍛煉三心二意的話,光有愿望是無法使你心甘情愿地穿上跑鞋的。
4.錘煉意志
早在1915年,心理學家博伊德·巴雷特曾經提出一套鍛煉意志的方法。個中包括從椅子上起身和坐下30次,把一盒火柴全部倒出然后一根一根地裝回盒子里。他認為,這些演習可以增強意志力,以便日后去面對更嚴重更艱苦的挑釁。巴雷特的具體建議似乎有些過時,但他的思路卻給人以啟發。例如,你可以事先安排禮拜天上午要干的工作,并下決心不搞妥就不吃午飯。
5.量力而行
假如規定自己在3個月內減肥25公斤,或者一天必須從事3個小時的體育鍛煉,那么對這樣一類無法實現的目標,最頑強的意志也無濟于事。而且,失敗的后果將會最終使自己再試一次的愿望化為烏有。在許多情況下,將單一的大目標分化成許多小目標不失為一種好辦法。
6.立時行動
無論做什么工作,假如想實現自己的愿望,必須“立時行動”,而且把設法主意轉變成行動的最佳時期就是“現在”。不能把自己的設法主意或決定遷延到明天、下周、下個月或明年,必須從現在就開始行動。
7.乘勝進步
熱門專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