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文化最精彩處,莫過于一個“吃”字。從老子的“為腹不為目”始,肚子問題便一直是國家的頭等大事。
根據《周禮》的說法,當時的冢宰,也即后來的宰相,雖貴為百僚之長,其原始身份,其實只是王室的廚師長,所以他手下的屬官,盡是漿人、鹽人、醢人、庖人等司廚的角色。
陳平少年時,曾在鄉慶中主持過分割祭肉的工作。因為下手很有法度,父老們就交口稱贊他道:“好啊!陳家這小子真會操刀!”陳平的回答很見志向,他說:“假使我有機會治理天下,也會像分配祭肉一樣公道。”父老們就此認定他是塊當宰相的料子。后來發生的事證實了父老們的先見之明,陳家這小子,果然成為大漢朝的一代明相。(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)
所以說宰豬、宰羊之“宰”與主宰天下之“宰”,至少在詞意上并無明確的區分,宰豬、宰羊是為一方百姓弄吃的,主宰天下是為天下人弄吃的,其根本都在于找飯吃。因為“為腹不為目”,所以我們看問題,往往只見其口,不及其余。就連人頭數的計算,也要以口為計量單位。計口授田,若翻譯成大白話,便是:根據吃飯的嘴巴來分配田地。
因為“為腹不為目”,所以我們看問題,皆可一吃以蔽之:被人占了便宜,便是吃虧。受苦,便是吃苦。面子大,便是吃得開。面子不夠大,便是吃不開。
因為“為腹不為目”,所以“人情”二字后面,必得再綴上一個“味”字,才算形象。
因為“為腹不為目”,與人交往,必得以生熟來區分,才得從容。
因為“為腹不為目”,所以職業便成飯碗,丟了職便是砸了飯碗,穩當之職業便是鐵飯碗,肥差美缺便是金飯碗。如此一來,干哪個行當自然也就成了吃哪碗飯的了。所謂的貪官污吏,不外乎這么兩撥人,一是上文所提到的吃國家飯的,還有一類不說,大家也會明白,那就是吃百姓飯的。吃國家飯的,通常都會有一個寵大的利益共同體,如戶部的干部職工和兩淮鹽政衙門的大小官吏。吃百姓飯的,較之枝連蔓牽的吃國家飯的行為,無疑要簡單得多,一般只會有甲、乙兩個互為依存的利害對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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